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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當是當舖判定車子有足夠價錢才給於適當典當金
 

當舖的從業人員


照理說車子非當舖名下?怎麼會構成侵占?

典當是當舖判定車子有足夠價錢才給於適當典當金

法律上好像並無規定當舖可用"原車使用"

既然當舖自己想出原車使用~那是否就該承受如此的風險

有被當舖告侵占的實例嗎??

 

你說的連線系統應該是~比方說在這家當舖有借款

又跑去別家當舖要借款~當舖只要一查~便能知道你在別家當舖有借款了的系統吧!!

如果到監理站辦理過戶~~當舖業者可以馬上得知??那監理站勢必有盜賣民眾的資料情形!!不然為什麼過戶當舖業者可以"馬上"得知

新車主有更換牌照~在公路監理單位要查一般民眾是查不到他完整牌照號碼~如果當舖業者把新換牌照新車主的車子拖走??當舖沒有觸法嗎??

:基本上你拿有貸款的車子去當舖借錢

如果車子被銀行拖走拍賣的話

一過戶就可以告你偽造文書以及詐欺


不曉得車子被銀行拖走?甚至拍賣~當舖業者憑哪點?

可以告我偽造文書與詐欺??

反而是當舖業者自己比較沒有立場吧!!

法律沒有規定當舖業者可以原車使用喔

這是當鋪業者為了生存自己想出來的手段

典當是我把值錢的物品"質押"~~應該是要留車

不然幹麻跟政府買當舖的牌照呢??

當舖的牌照是早期時就跟政府申請核發的!!

並不是用買的吧??用買的應該是私底下所謂盤讓或出售營業登記吧??好像因為當舖是八大業~依照人口比例原則開放固定比例的營業登記~所以才會讓當舖的營業登記牌照都是3.4百萬的價錢吧!!

 
?你說當舖的人也會裝不知已過戶,強拖回來,有憑有據,這樣會犯法嗎?就算犯法,該解釋的人是你,這樣你了解了嗎?

車子換牌照了!也換新車主了!新車主純粹是買一部車而已

當舖業者手中的資料是舊牌照號碼~可以強行拖走新牌照新車主的車子???會不會太離譜阿??這可是竊盜阿!!

 
沒按時繳錢當舖把車拖回去是很合理ㄚ!!我並沒說不可以

不要模糊了

原車不是應該給你原車的,是方便客人才給原車的

是這樣嗎???原車應該是當舖將利息變相為九分所想出來的花招!!!請不要誤導了不知道的人喔~~^^何謂"當"?

是我將物品質押於當舖~當舖給我認為適當合理的當金~在我有能力期間~我可以繼續繳息~無能力時便讓該物品流當~不必負任何務必取回的責任~但對於汽車也是等同~只是在時代進步下~銀行有所謂分期購車貸款

當舖為了搶食業績~才有所謂分期車可當~基於太多人違反不動產擔保交易法~所以才又修法~目前不動產擔保交易法也無刑事責任了喔~且如果當舖業者要告???所有違約不繳款的人???請他先想好~~如何跟檢查官法官解釋月息高達9分之譜??刑法屬重利罪了~所以很抱歉~~沒聽過對當鋪業者需要付什麼刑事民事責任

借錢只是道德上誠信的問題~~但聽你所言!!當舖的惡行??車主非原車主也可強行拖走???聽你這樣說~~我倒是去請教過律師了~~當舖是不可以強行拖走新車主的車喔!!!透過正常買賣管道~且此車當時就是舊車主名下!在可以完全過戶情形下~對新車主來說並無債權糾紛的狀況喔~車子還是歸新車主所有~當舖無權取回新車主的車!!

當舖硬要借給尚有貸款且被設定的車子~當舖只有第二順位權力~所有常常車子被當舖拖走後~當舖就是先問銀行要不要贖回~不然就是賣權利了~而通知銀行時~銀行才能以不動產擔保交易法要告車主不是嘛??

 
因為這是政府規定四分利息,5.45的餐佔費,???是倉棧費~~請寫清楚!!!不要又誤導不知道的無知民眾了~~對於質押是可以收取這一條費用沒錯!!但是對於原車使用收取好像是自打嘴巴吧!!!

 
什麼單純的買賣車子?你車子有單純買賣嗎?

你已經太預設立場認為認為我像是詐欺犯是的??

你的許多說法已失中立性了~~題目開端我就說了是"假使"

 
像你這總思想的人,早就有人在做了,只是做的那個人已沒活在世上了,不然就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

你不要整天站在當舖立場發表你的言論!!對於你說的!剛好相反~反倒是當舖一堆爛帳~找不到人~也無法提出民刑法的告訴~因為當鋪法很多案例都在模糊地帶!沒聽說過當鋪想拿已經無法在取得的營業執照去賭重利是否成立

 
質當物於一個月內取贖者,概以一個月計算利息及費用;逾月後之最初五日不計算,超過五日者以半個月計算,超過 十五日者以一個月計算。但不得預扣利息及費用。全台灣的當鋪百分之95都預扣利息!!!你說有沒有超過9.45分甚至10分阿???超過10分就不是模糊地帶了喔

 
櫻桃!!!台南的當鋪~我請問過朋友了

你說的那間我不知道你是要廣告還是怎樣~就算是那間沒有預扣好了~~~台南的百分之98都是預扣~~~~不要再胡亂說了~~~一點公正性都沒有~~~~如果網路上有台南人!!!請台南人出來說句公道話~~~台南的當鋪是否都是先扣利息比較多!!!這樣還不超過10分利我也無話可說~~讓網友去投票吧!!!不想問了~~沒有客觀

 

 

1.請問如果把該車賣掉當舖會知道車主換人了嗎?

 答:一定知道,只要一連線(他們的一種系統)馬上知道。

2.原車主沒有清償對當鋪的欠款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嗎?

 答:因設定者不是當舖,原則上不會有法津責任,但會因這樣而

   影響到當舖業者對你的不信任感而要求還錢、增加保障,得

   不償失。

3.新車主接手後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答:不會,不過會出現很有問題的就是~如果當舖業者拿你的資科,

   強行將車子拖回當舖,那時原車主、現車主一個頭兩個大,畢

   竟這車子是有在當舖借錢的。

結論:這樣做得到的結果是你得不到什麼好處,在你還沒賣車子之前

   和當舖業者商討你要賣車的問題,給當舖業者「保障」(如增

   保人)這都有可談之空間,你這樣用下去,法津不用負責啦,

   不過,你絕對被趕盡殺絕(不是要對肉体上嘿)。

   自已想想吧!我已不是當舖業者了,所以我的立場是中立的。

 

 在當舖生活過一段時間的人
ps.連線系統不只表示你有沒有在別間當舖有無借貸,也會表現出現任車主的姓、地址前面,所以除非過戶給和你同姓又住一條路上的人,才不會知道!
2.當舖業者不會馬上得知,問題是有的是十天就連一次線,有的是繳利息慢就連線,也不能說監理站出賣資科,這只是當舖業者有權查尋而已。如果你繳息正常好運沒連線就不知道,不好運一過戶剛好一連線就知道。

3.換新牌當然比較不容易找到,但就有那麼巧就找到,之前一個案列,已換牌,車子壞了去保養廠修理,而尋車的都和保養廠有交情,一看引擎號碼就告知我們,我們就拖回來,後來新車主又拿15萬填了帳才完事!所以你要保證能好運,你用這台車借錢是事實,當舖的人也會裝不知已過戶,強拖回來,有憑有據,這樣會犯法嗎?就算犯法,該解釋的人是你,這樣你了解了嗎?

 
該解釋的是你啦,是你牽立憑據,而你沒正常繳息
倒至車子被拖回,是你親手立的憑據,當舖業者只
是因為你沒正常來,所以就把車子拖回。
那像你說的該解釋的是當舖業者,那每個客人就用這
套生存就好了,當舖還搞個屁?

你記得你立什麼憑據?原車不是應該給你原車的,是
方便客人才給原車的,一但客人不正常來,是有權利
將車拖回,而將車拖回當舖解釋就你欠錢不還所以將
車拖回,而你要解釋的是為什麼當了又買?
當舖業者手中的資料是舊牌照號碼~那引擎號碼有沒有變?業者當然可以段定這台車是典當這台車。解釋的是雙方,佔的住腳是誰?你想看看吧!
如果當舖連這種客人也對付不了,那還怎生存?
我是中立的,你不要一直找法津來躲這個,立字牽名的是你丫,有什麼刑責我不知道,但不用到發生刑責之前新車主可能就告舊車主為何將一台有欠錢的車賣給我!

 
唉,怎說你都是要鑽漏洞就是想找搞當舖,再怎說你也覺得你有理,所正你想怎做就怎做,但你別忘了當初你所牽立的切結書裡有一張是車子在原車中損壞、變賣、.....等,以本票處理。當舖為什麼原車還九分利息呢?你可以問問律師!為什麼?因為這是政府規定四分利息,5.45的餐佔費,所以加上沒有超過4+5.45=9.45分都沒違被規定,你那麼會鑽法律、當舖和你說法律那是最後才會。

你說的那一套,是在所有方法將你處理後,在來跟你說法律,也就是說,有的找到你的人(像你這一種最好躲起來)先修理你一頓,有證俱就去告,通常可能不過等到那時後,你已被入黑名單了。
至於車子的買賣,說實在的,法律那一套,各說各有理,人家一家店,你一個人,為什麼人家不會發生當了又賣的詐欺行為,為什麼你就會?車子在誰手、籌碼就在誰手,不然你去告告看!還是叫新車主告告看!什麼單純的買賣車子?你車子有單純買賣嗎?你有告知新車主你在當舖有借錢嗎?

 
反正我覺得你在發覺一條想詐騙當舖的路!像你這總思想的人,早就有人在做了,只是做的那個人已沒活在世上了,不然就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我跟你說的是真的,別在想那些有的沒有的!
你沒人家有理、欠人錢變賣就不對了,還要說的當舖業者好像有罪的樣子?法官不是白痴,當舖業者也不是白痴。
對了,你順便問律師,新車主告的應該是當舖?還是舊車主?這可是一台不清楚的車丫!說難聽點,當舖還可以告你們合謀詐欺,成不成立!問問律師吧,起不起訴也不是律師可以做主的。

 
會知道,因為會不定時查詢車籍

2.會告侵占,而且對你也不利

3.上述狀態不會成立,所以也沒有新車主問題

基本上勸你不要嘗試,因為它是當舖不是銀行

況且當初借款有簽訂本票,索討時你不會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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